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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含义

崇明注册公司 日期:2013/1/30 9:54:25

总公司与分公司,这是按照公司的内部管辖系统,对公司所作的分类。

1、总公司

总公司,又称本公司,是指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总机构。总公司对公司系统内的业务经营、资金调度、人事安排等具有统一的决定权。在我国,总公司的资格要在公司章程中加以确认.并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一个公司必须下设二个以上的分公司,才能称为总公司。

2、分公司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对称,是指被总公司所管辖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分支机构。分公司是公司为拓展经营领域和范围,增加经营的灵活性,而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它本身只是公司的组成部分,而非独立的公司形态。虽然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但仍具有经营资格,需办理营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参加民事诉讼。这使分公司与公司的职能部门区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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