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川沙是戌卒屯垦的海疆。 唐天宝十年(751年)属华亭县。 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归属上海县。 清雍正三年(1725年)后分隶南汇、上海两县。 嘉庆十五年(1810年)始由上海、南汇两县划出,设川沙抚民厅,辖长人、高昌两乡三个保及八、九两团地。 辛亥革命(1911年)改厅为县,直隶江苏省。 1950年,南汇县划入29个乡。 1958年7月,横沙岛划归宝山县。 1958年12月,川沙从江苏省划出,改属上海管辖。 1960年至1961年,沿江歇浦路、沪东新村一带划归杨浦区;塘桥、陆家嘴、洋泾一带划归黄浦区;周家渡、杨思一带划归南市区。 1961年,浦东县撤销建制,农村地区10公社划入本县。 1984年杨浦区沪东新村划入川沙县。 至1985年,县境总面积为建国前的2倍,全县有3个县属镇、27个乡、326个村、2697个村民小组。1990年4月18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在上海宣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上海市加快浦东地区的开发,在浦东实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某些经济特区的政策。 1992年10月11日,国务院(国函[1992]145号)批复设立上海市浦东新区,撤销川沙县,浦东新区的行政区域包括原川沙县,上海县的三林乡,以及中心城区杨浦、黄浦、南市的浦东部分。 1993年,黄浦区的浦东部分(今陆家嘴街道核心区域 ),南市区的浦东部分(周家渡街道、塘桥街道、南码头街道、上钢新村街道及杨思镇),杨浦区的浦东部分(东沟港以西;浦东大道、荻柴浜以北;荣成路以东区域,今陆家嘴街道、洋泾街道、金杨新村街道、浦兴路街道和沪东新村街道的沿江部分)正式并入新成立的浦东新区。 2000年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同时,浦东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浦东新区政协又相继成立。 2005年浦东迎来成立开发开放十五周年。 2005年6月国务院办公会议批准浦东新区为中国第一个综合改革示范区。 2009年4月24日,国务院(国函[2009]52号)批复同意撤销南汇区,将南汇区行政区域整体并入浦东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