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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崇明注册公司 日期:2013/1/21 11:17:45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指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及监事会。这些机构的成员负有在公司业务经营范围内或在他们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对公司重大事务进行决策。进行有效的业务活动及承担公司代理人和部分受托人的责任。各组织机构有各自的权限范围,相互配合协调,有效地管理公司,使公司顺利正常地运转。

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结合而成的非常设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则是持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对公司负有限责任,并依其所持股份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出资人。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参加的,对公司所有事项作出决策和决议的机构,公司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由其选举产生。

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和决策机构。董事会的成员、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依照法律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订各项重大方针措施的具体方案,统管公司内的主要事务,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决定公司内部行政机构的高级职员任聘及报酬,是公司发展扩大的重要领导力量。

监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董事和经理的经营活动的监督机构。监事可由股东大会选出一部分,还可由职工民主选举,这样可代表公司各阶层的利益,共同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保证高级管理人员廉洁、高效服务。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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