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上海召开漕河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推进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同意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的函》(国知办函规字[2012]448号)等文件精神,讨论并通过上海漕河泾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协调推进办公室人员名单,讨论了《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推进实施纲要(讨论稿)》。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蔡永莲、徐汇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朱成钢、漕河泾开发区总公司副总经理吕鸣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商定,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徐汇区人民政府、漕河泾开发区将按照“集聚优势、塑造亮点、培育品牌、提升能级”的目标,充分发挥集中效应、集约效益和引领示范作用,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要素的集群发展、融合发展和创新发展,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与高技术产业联动发展,构建区域完整的知识产权服务链,为区域科技创新乃至上海的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012年12月,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在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设立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试验区建设期为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