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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崇明注册公司 日期:2012/8/17 10:56:27
来源:上海市工商局网   
     近期,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经信委等单位正在联合开展违法违规销售电动自行车执法行动。经过前期的宣传引导工作,不少生产厂家已对部分涉嫌超标车辆进行了召回,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守法经营意识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积极履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进货台帐记录等质量管理义务。但仍有少数经营企业存在无照经营或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的情况。因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有自我保护意识,购买可以上本地牌照的产品,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核对车型。通过上海自行车协会网站(www.shbicycle.com)查阅,所选车型是否获得上海公安部门非机动车的上牌资质。选购带牌车辆时,应检查牌照是否真实,以防购入假牌假证车辆。另外,电动自行车要有人力骑行功能,把手、鞍座以及脚蹬位置应适合自己的身材,骑行时舒服,不感到疲乏。购买前应操作一次,手把调速应稳定、可靠,电机噪声不应过大,刹车制动性能应良好,灯、鸣号装置和控制面板上显示应完好。

    二是查看产品的标识、合格证、出厂日期。合格证或吊牌应有“生产许可证”,即QS认证标志;标注的商品名称应为“电动自行车”;另外,选购近期出厂的产品,因为电池长时间放置,会影响电池的实际容量和循环寿命;要认真阅读说明书,了解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和三包规定,选购有良好售后服务的产品。

    三是检查产品装置,是否有脚踏装置,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查看整车外观,油漆、电镀等表面涂装处理的零部件应色泽均匀,光滑平整,塑料件不应有裂纹;再看整车装配,各紧固件应紧固,转动部件应运转灵活,不应与其它固定件相碰擦,对称件应与整车左右对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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