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金山区财政局自7月起将区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国有资产投资收益、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广告收入、捐赠收入等“八类收入”全部纳入上海市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收缴。 针对 “八类收入”涉及单位面广、部分单位征收量少、非税系统上线使用率低的情况,区财政局根据预算单位实际情况对“八类收入”采取了两种收缴方式:对已安装上海市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的预算单位,要求预算单位取得“八类收入”时,由预算单位进入系统开具缴款书;对未安装上海市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的预算单位,由预算单位到区国库收付中心办理非税收入申报手续,由国库收付中心通过系统开具缴款书。截至7月20日,金山区通过上海市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缴入国库的“八类收入”金额共50.97万元,其中由区国库收付中心协助开具缴款书的单位3家,缴入国库金额50.8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