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订阅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综合新闻 > 正文

八成私募发行欲借道券商资管

崇明注册公司 日期:2012/12/3 8:10:39

私募排排网11月29日讯 首只由券商资管和私募合作的“国泰君安君享重阳阿尔法对冲一号”近日正式发行,引起市场和行业内广泛关注。据私募排排网调查显示,超过八成的私募机构将通过券商资管渠道发行产品,业内分析人士指出,未来券商和私募的合作将覆盖 私募基金 全产业链,有利于私募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

  逾八成私募发行青睐券商资管

  券商资管新政实施以来,私募与券商的合作升温之势明显。

  据私募排排网调查显示,有产品发行计划的20余家私募机构中,83.33%的私募愿意也希望通过券商资管渠道发行 阳光私募产品 ,其中,近7成的私募机构已经和国泰君安、申银万国等大型券商进行商谈产品发行的合作事宜。

  深圳一家有限合伙制私募负责人表示,目前公司希望通过券商资管渠道发行一只对冲量化产品,正在与申银万国、国泰君安等券商展开合作,“相关程序快走完,已经到券商的营业部展开路演,相信产品不久就会面世”。

  广州一家私募机构市场部人士也介绍,公司已与多家券商资管商谈产品的发行,其中包括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泰君安等。

  该市场部人士表示,之所以选择通过券商资管发行产品,最明显的好处就是是能够降低产品的发行成本,“通过券商资管发型产品的通道费用大概在0.3%左右,与信托1%或者至少上百万的固定管理费相比,便宜许多”。另外,与券商合作也有利于产品规模的扩大,券商在推动产品的销售的动力比信托要大许多。

  私募研究机构融智评级研究员彭晓武表示,除去以上两点,通过券商资管发行阳光私募至少还存在一下几方面的优点,首先是券商资管放开之后,投资范围比信托产品更为广泛,不仅可以投资股指期货,还可以投资商品期货、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等;其次,与信托相比,券商能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对信托而言,证券信托产品只占业务量的小部分,目前存在信托型阳光私募基本上没有得到信托机构的服务。

  仍有少数私募机构表示仍愿意通过信托渠道发行产品,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通过券商资管发行阳光私募名义上仍属于 券商集合理财 产品,不能单独以私募机构命名,不利于公司的品牌宣传;二是与担任信托产品投资顾问相比,私募在通过券商资管发行的阳光私募中的地位较为模糊。

  私募与券商资管合作产品开发的主要模式

  私募排排网从私募机构了解到,目前大多数私募与券商资管合作发行产品的主要模式是,借用券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中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也就是熟称“小集合”的产品来发行,“小集合”与阳光私募相同,参与人数在200 人以内,以及起点金额100 万以上,主要针对高端客户,投资范围更广,模式更灵活。

  正在发行的“国泰君安君享重阳阿尔法对冲一号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就是一款这样的产品,该产品是 重阳投资(博 吧) 通过国泰君安资产管理发行的一款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该产品合同规定管理人为国泰君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阳投资仅作为研究顾问参与投资决策。

  此外,还有私募也通过券商资管业务中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产品,比如四川私募光华上智正在发行的一款名为“普益上智—平衡基金”的产品。据光华上智市场部人士介绍,该产品以有限合伙的形式参与券商单一客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将资产进行组合投资。

  两种模式相比,前者在发行成本、纳税和结构上有明显的优势,但后者的投资可以更加灵活。

  也有私募私募机构对私募排排网表示,希望通过券商的一般集合理财产品,也就是“大集合” 来发行产品,因为大集合的投资起点金额更小,规模更容易扩张,“如果通过‘小集合’可以发行阳光私募,通过‘大集合’也没有任何的法律障碍”。

  券商私募合作覆盖全产业链

  私募通过券商资管发行产品使两者的合作更为紧密,未来私募和券商合作的空间会越来越广阔,将覆盖全产业链。

  据了解,招商证券已经获得证监会正式批复,准予其开展私募基金综合托管服务,券商对私募机构的服务已经由“交易通道”向“服务通道”开始转型。券商对 私募基金 的综合托管服务将获得开展标志着券商与私募基金的合作又迈出了新的一步。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券商创新的步伐正在加快,对私募基金份服务将迅速覆盖私募基金全产业链,包括私募基金产品的发行、托管、交易和其他外包服务,私募机构未来只承担投资管理工作,这也有利于私募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该分析人士还指出,券商与私募机构的合作升温,与监管层对券商创新业务的鼓励密切相关,同时,也说明了在新基金法将私募纳入监管的背景下,监管层对私募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本文网址:http://www.cstle.com.cn/hangyexinwen/388.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