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上海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我公司于2010年底经董事会决议减少注册资本,2011年1月6日刊登了减资公告,45天后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减资验资报告(当时的验资截止日为2月21日,报告日为3月2日),2011年7月经商务委初步同意减资后根据商务委要求又刊登了一次减资公告,商务委的正式批复到11月份才拿到,向工商局申请登记时被告知验资报告已超过3个月时效,需要重新出具,想请教,重新出具的验资报告是否只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对验资报告的时效重新证明即可,验资截止日需要更改吗?另外,债权债务清偿担保也是以2月21日为基准的,是否可以?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