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订阅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外贸公司注册 > 正文

公司决议效力诉讼

崇明注册公司 日期:2013/2/1 9:54:25

《公司法》(2005年修订,下同)第二十二条规定:“或者、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根据公司法的上述规定,可以定义为:人民法院受理的,请求确认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和请求撤销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案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249条,其案由为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效力确认纠纷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撤销纠纷。因此,公司决议效力诉讼可以分为两种,即公司决议效力确认诉讼和公司决议撤销诉讼。

【本文网址:http://www.cstle.com.cn/waimaogongsizhuce/3057.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分享到:
上一篇:封闭式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