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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注册登记的条件

崇明注册公司 日期:2013/2/1 9:56:50

依据中国的法律规定,企业法人注册登记需具备以下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其中生产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批发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以零售业务为主的商业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万元,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其他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自2006年开始,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其中,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关于全国各地企业法人注册登记的条件,可咨询当地的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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