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订阅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优惠政策 > 正文

对残疾人、孤老、烈属个人所得税减免税申办材料

崇明注册公司 日期:2013/1/18 13:59:51

纳税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民政局、残联及其它有关部门核发的烈属、孤老人员和残疾人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等)

(2)减免税申请书。

注:扣缴单位应将本单位享受减征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员工提供的有效证件及减征税款证明的复印件留存在本单位备查。

【本文网址:http://www.cstle.com.cn/youhuizhengce/712.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分享到:
推荐信息
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