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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社会慈善企业可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崇明注册公司 日期:2013/1/18 14:01:07

将于11月1日起施行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规定,鼓励发展社会慈善企业,社会慈善企业可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条例》规定鼓励发展下列社会慈善企业:不分配利润,并将利润用于慈善事业的企业;持续开展慈善公益救助活动的企业;向社会持续捐赠每年所得利润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和特殊贫困人员达到职工总数一定比例的企业;集中供养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残疾人的企业。

《条例》规定,社会慈善企业可根据企业慈善项目投资规模享受贷款贴息;依法减免行政事业性费用;依法减免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和其他依法可以减免的税种;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各项优惠政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数额的发展扶持资金,专门用于社会慈善企业的技改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开办以安置供养城市“三无”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等企业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当地标准向企业支付供养对象的生活及照料服务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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