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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设备免税的管理

崇明注册公司 日期:2013/1/18 14:02:46

(一)基本建设和间接利用外资限额以上项目,由国家计委审批。限额以下项目,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批并按统一格式出具确认书。

(二)项目单位凭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出具的确认书,其中外商投资项目还须凭外经贸部门批准设立企业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到其主管海关办理进口免税手续、加工贸易单位进付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设备,凭批准的加工贸易合同到其主管海关办理进口免税手续。

结转项目进口设备的免税对1996年4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按国家规定程序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内投资项目的进口设备,以及199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进口设备,从1998年1月1日起,除本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由项目单位凭原批准的文件到其主管海关办理免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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