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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营业收入8000元的个体户是否享受营业税起征点的优惠政策?

崇明注册公司 日期:2013/1/18 14:03:41

我是一个体工商户,每月营业收入8000元,请问按照新营业税条例细则规定,我是否享受起征点的优惠政策?

根据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个人的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因此,你单位适用营业税起征点有关规定。

新条例二十三条规定营业税起征点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同时根据大地税函[2008]260号文件规定,我市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从2009年1月1日起每月5000元。

另外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营业额未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规定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因此营业税起征点为5000元的解释是如果计征营业税的营业额达到或超过5000元的,应就营业额全额计征营业税,不存在减掉5000元以后差额缴纳营业税的概念。你单位每月收入超过了5000元起征点的应就营业额8000元全额计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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