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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年检有关规定的处罚

崇明注册公司 日期:2013/1/23 9:52:50

违反年检有关规定的处罚

1、 在年检截止日期前未申报年检,属于公司的,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补办年检手续;

2、 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或者属于非法人经营单位的,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 对限期内未申报年检的企业,工商部门依法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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