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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新股的条件

崇明注册公司 日期:2013/1/21 11:17:37

根据《公司法》第137条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1年以上;

②公司在最近3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③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④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前述第2项限制。

可见,股份有限公司要发行新股,必须是生产经营情况良好,信誉高,合法进行各项业务活动,经济效益好的公司。对发行新股条件的规定,目的在于保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防止公司借发行新股转嫁债务给社会公众。

但依法律规定,若公司把当年的利润不以货币形式分派而以新股形式分派,不受3年内必须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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