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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

崇明注册公司 日期:2013/1/18 14:00:03

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及条件:

1.根据《》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另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33号)的有关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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