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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所需材料、流程

崇明注册公司 日期:2013/1/30 9:53:50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是指独资企业在住所地以外设立的从事业务活动的办事机构。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与登记程序与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大体相同。

一、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所需材料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经营场所证明;

3、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

4、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的其他文件。

说明:

①、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登记申请的人。申请人是投资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②、经营场所证明:投资人自有经营场所的,应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和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经营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③、负责人居所是指负责人的现住址。

二、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备案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将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原登记机关备案。

三、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民事责任的承担

企业的分支机构是企业的一部分,其产生的民事责任理应由企业承担。由于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所以,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实际上还是应由投资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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