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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英国之间的双重征税协定

崇明注册公司 日期:2013/1/18 14:11:48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最近访问英国期间,一个新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A)在英国和中国之间签署。

已经作了哪些关键修改?

之前的避免双重课税协议(1984年)和新的避免双重课税协议的主要变化如下如下:

1、率较低的预提税

从一家中国公司支付给其在英国的股东的股息的预提所得税率已经从10%降至5%,直接或间接提供的英国股东拥有至少25%的公司资本减少。

2、技术收费内容已被删除

避免双重课税协议:由英国的人到中国的实体或组织提供的技术服务将不再受任何中国预扣税。目前,技术服务到7%的预提税。营业税仍是可能是由于在5%。3、明确界定的常设机构(PE)

一个“服务PE”的条款已经出台新的避免双重课税协议 。英国居民人通过雇员或其他人员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服务),将有可能构成在中国 PE。这将是在中国的活动的情况下继续在有关财政年度开始或结束的任何12个月期间超过183天的时间。现在只有一个建筑地盘或建设项目将构成一个PE的活动继续一段时间超过12个月(如对6 个月岁的DTA) 。

4、已延长的资本利得税内容

售股将继续受到在中国的资本利得税,但只有当股东持有至少25%的中国公司的股份。

5、就业收入的内容

一个人只会从中国的所得税豁免的,他们花了不到183天,在中国,在任何12个月,在有关财政年度开始或结束的期间。以前,个人将豁免时,他们花了不到183天,在有关财政年度。

每年的各种反避税的规定,对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收入国家DTA的预提所得税税率削减将不可用,如果收入有关的权利的任何创造或分配的主要目的是根据这些条款所提供的条约的好处的优势。

新协议将于何时生效?

中国和英国将需要通知对方,避免双重课税协议生效的必要的程序已经完成。避免双重课税协议,届时将有如下效果:

在中国,1月1日或以后开始在历年的DTA时生效。

在英国,在4月1日以后(所得税),或在历年的4月6日(公司税)以下时,避免双重课税协议生效。

预计到2011年底,由英国和中国政府和效果的DTA进入的批准,使条约可以有效的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中国和2012年4月1日在英国。

香港中间控股公司

在中国工作时,它历来被视为企业设立香港中间控股公司的最佳做法。这个关键的优势之一,已减少路由他们通过香港从10%降至5%的代扣代缴股息税。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优势将不再产生新的协议后生效。

而香港所带来的好处减少,但仍有优势(包括商业和税收)使用香港的中介公司,使许多企业仍可能投资通过这种结构。

应采取什么行动?

新的中英避免双重课税协议,无疑是放在英国作为一个相对友好的司法管辖区在进入中国投资的方面,尤其是对总部设在欧洲的投资者。相比之下,中国的投资者也可考虑英国作为其进入欧洲的对外投资,因为新的避免双重课税协议网络被认为是有利的位置控股。

新的避免双重课税协议将不会生效,直到2012年,在最早的,因此,企业应继续运作,根据现行的避免双重课税协议(1984年),直到这个时候。

英国税务居民重新审视当前的群体结构和评估新的中英避免双重课税协议所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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